據云南省“大理清風”微信公眾號10月15日消息:日前,經大理州委批準,大理州紀委監委對大理州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趙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金屬制品廠 。

趙云(資料圖)
經查, 趙云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喪失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向管理服務對象攤派費用;不正確履行職責,對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風險和國有資產長期閑置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干預和插手民營企業資金借貸;套取銀行貸款高利轉貸他人;以權謀私,“靠企吃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開展借款、擔保、貿易等業務中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金屬制品廠 。
趙云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金屬制品廠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大理州委批準,決定給予趙云開除黨籍處分;由大理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公開信息顯示,趙云,男,漢族,1973年8月生,曾任賓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信訪局局長,縣委群眾工作局(縣信訪局)局長,大營鎮黨委書記,大理州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大理州工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等職金屬制品廠 。
今年4月19日消息,趙云被查金屬制品廠 。此前他曾被處分。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2年1月30日消息,云南通報4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其中就包含大理州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違規購置公務用車問題金屬制品廠 。
通報稱,2018年8月,大理州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無公務用車編制且未經審批同意的情況下,以支付租車押金的名義向某汽車銷售公司支付購車款59.29萬元,購買2輛公務用車金屬制品廠 。2021年4月,大理州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任州工投商貿物流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趙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違規購置的2輛公務用車予以收繳。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大理清風、大理先鋒、政事兒)
編輯:胡凱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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