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0月13日金屬制品廠 ,北方稀土收到內蒙古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中國基金報記者 盧鸰
北方稀土10月13日晚公告,公司當日收到內蒙古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金屬制品廠 。
據《警示函》披露,2019年2月至2024年12月,北方稀土子公司包鋼集團節能環保科技產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節能環保公司)累計為內蒙古包瀜環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包瀜環保公司)發放人員工資、福利費、保險費等共計894.85萬元金屬制品廠 。其中,節能環保公司系北方稀土2021年6月自控股股東處收購取得,收購后仍發生相關費用共計587.61萬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瀜環保公司已全部歸還上述代發款項共計894.85萬元。
上述行為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北方稀土未就該事項按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符合《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2017年修改)》第一條第(二)項要求,違反了相關法規規定,內蒙古證監局決定對北方稀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金屬制品廠 。
10月13日,北方稀土股價以漲停報收,最新市值為2087億元金屬制品廠 。

編輯:趙新亮
校對:王玥
制作:鹿米
審核:木魚
注:本文封面圖由AI生成
版權聲明
《中國基金報》對本平臺所刊載的原創內容享有著作權,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金屬制品廠 。